作者簡介
周淑屏
嶺南學院中文系畢業,曾任職出版社總編輯,是多產的寫作人,出版包括訪問集、散文和小說。
在本社的作品包括《鄉情、客情、中國情》、《一杯茶的心靈空間》、《我在唐樓發現了情》、《我在茶餐廳品嘗到愛》、《我在街頭小吃中細味人生》、《那年老師教曉我的事》、《我偷看了姐姐的日記》及《邊吃邊寫—由味覺到創意寫作》等。
內容簡介
猶記得在佔領初期和同工一起祈禱時,同工訴說看到媒體報道感到恐懼、心靈受傷,希望神令大家得到安慰。當時,已見證過暴力事件的我,感到受傷要得安慰之外,還需求得力量令我們變得更堅強。
目錄
壹、 毋忘初衷
2014年10月3日旺角的所見所聞
守護
生於亂世,有種責任
心不在冷感
美的和善的東西永不會被遺忘
我和我的旺角
予豈好辯哉?
延續下去,傳揚開去
貳、 兩袖清風
由專心致志道義無反顧
看劇學做人
慳出個未來
編輯的木人巷
地上的老闆 天上的老闆
歸零練習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書展二三事
人生訓練營
心有戚戚然
兩袖清風
租屋之難難於上青天
我們愛
認清 認識 認真
參、 以古喻今
持守信念
知其不可而為之
一種提升、一種堅持、一種使命
堅離地
勇於改過
安守本分
前仆後繼
肆、 教學相長
對罪不對人
耶穌會怎樣回答?
慶幸我曾經這樣頑劣
知恥近乎勇
最佳切入點
「怪獸家長」?「天使家長」?
成功需父幹
抒情文
【如何退貨】
1、當您收到商品時,如發現書籍有瑕疵或者不盡理想時,可以在收到商品的七天之內退換;退換時請先e-mail到客服信箱或來電客服專線(02) 8228-1318告知。(客服專線接聽時間為星期一到星期五9:00-18:00)
2、退貨請於收到商品七天之內附上該筆訂單的發票與欲退貨之商品,並告知要退換之商品名稱、退換貨原因,寄回【235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236號3樓-橄欖華宣商城收】,並請保留「貨運單據」以備存查。
3、下列情形恕無法接受退換:
*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商品本體、附件、內外包裝、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隨附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恐將影響退貨權益或需負擔部分費用。(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因商品封膜為一次性包裝,商品退貨時必須回復原狀,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且會視回收的商品狀態另外酌收額外的整新費用,請您務必確認有購買需求後再行拆封。
*請您以送貨使用之原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若欲退貨的商品,是參加任選活動而組套出售的促銷商品(如任選x本xxx元的活動),不可單品退貨,需將套組商品一起退回。
*會員訂購後若大量退換貨,由於已造成作業上之困擾,橄欖華宣可能會視情況對該會員採取拒絕交易或永久取消其會員資格辦理。
請留意,猶豫期非試用期,若您收到商品經檢視後有任何不合意之處,請勿拆開使用,並立即依照退貨規定辦理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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